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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开展全区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生产、监管安全大排查大督察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10-15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切实保障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持续安全稳定,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开展了全区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生产、监管安全大排查大督察。

  

  

  为做好此次排查督察工作,健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保证全区监管场所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自治区司法厅印发了通知,制定了专门工作方案,对工作作了详细部署。各督察排查组严格落实“四不两直”工作要求,按照督察方案的总体要求和排查内容,分赴全区各监狱戒毒单位,深入监舍、车间、配电室、锅炉房、危化品库房等生产、监管重点区域、部位,通过实地走访、视频回放、查阅台账、座谈汇报、个别询问、夜查突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区监狱和戒毒所安全生产、安全警戒、狱(所)政管理、生活卫生、执法执纪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短板弱项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同时,坚持将排查督察内容与日常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结合起来,对中秋、国庆节假日安保维稳工作部署和监所安全稳定情况进行同步实地督察,对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五一”节假日期间部、厅、局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持续推动排查督察工作走深走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此前,自治区司法厅还召开了排查督察培训动员会,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霍庆尊出席并作了动员讲话。会议传达了厅党委关于此次大排查大督察的工作要求,分析了当前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形势,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排查工作重点,强调了工作纪律要求。政治警务部警务督察处负责人对督察的时间、分工分组、方式方法、具体工作要求等作了培训辅导。目前,8个实地排查督察组已按照任务分工分赴各地开展工作,排查督察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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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sfxzyw/202310/t20231007_2388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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