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四个到位”扎实推动全市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10-15 作者:佚名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带动作用,对提升基层法治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有着重要意义。为了检验我市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中作用发挥情况,同时做好迎接国家级“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9月5日至9月28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协调各方力量,对全市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复核检查工作。
精心组织,动员部署到位
德令哈市以落实省州关于开展对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为契机,印发《关于开展对全市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检查的通知》,确定了各乡镇街道以分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副乡(镇)长、街道副主任担任组长,各辖区司法所长担任副组长,抽调乡镇组织、农业农村、民政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已创建的3个国家级、7个省级、15个州级、2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全面复核检查。要求各检查组将本次复核检作为乡镇“八五”普法评估检查重要举措,督促我市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巩固创建成果。截止到9月28日,7个复核检查组全面完成了对我市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复核检查工作。
对标把关,精准考评到位
根据省州《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复核检查组首先对我市3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开展了复核检查,检查严格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同时充分发挥考核组组员从事农业农村、民政、组织工作优势,专项指导各领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促进被检查村(社区)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检查组对照《“青海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指导标准》,从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依法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5个方面24项内容进行检查,对州、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检查以指导为主,指出存在的问题短板,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规定整改时限,有力推动各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
优化赋分,结果运用到位
为了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更直观的反映各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对《“青海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指导标准》24条内容进行了赋分,各检查组将各村得分反馈至市司法局,经市司法局统一汇总后进行排名,对分值较高排名较前的村(社区),优先考虑推荐创建更高一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排名靠后、分值较低的村(社区),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切实发挥示范创建带动作用。
比学赶超,示范带动到位
此次复核检查不仅停留在找问题找差距层面,更以互学互鉴的方式,激发全市各村(社区)学先进促提升。河西街道检查组带领辖区内各村(社区)普法干事前往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路社区,以实地查看台账、展板、阵地等内容,让大家在横向比较中寻找差距,在纵向交流中学习经验。其他各检查组也将辖区内工作开展较好的村(社区)作为典范,带领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实地参观交流,倒逼各村(社区)自我激励,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为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供内生动力。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10/t20231009_110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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