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安委会第五巡查组入驻省司法厅开展巡查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7 作者:
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排部署,省安委会第五巡查组从2021年3月13日开始,对河北省司法厅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并受理安全生产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查主要内容
巡查工作以查问题、促整改为主要任务,重点检查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部门是否对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认真传达学习;是否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行了深入贯彻落实;是否紧密联系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了具体落实举措。
(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是否得到严格落实,是否明确和落实了各级部门领导及其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是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真正把省委省政府及省安委会、省安委办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等。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级部门组织推动落实情况,是否按照省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时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看是否成立相应组织;是否建立有关台账;是否取得了实效,是否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情况等。
(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是否持续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及风险辨识行业标准制定情况;是否组织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等情况。
(五)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指出问题以及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通报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
二、举报受理范围
巡查组将受理反映省司法厅及其人员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问题的来信来访,同时接受投诉举报省司法厅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其他不属于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不在巡查组受理范围。
三、举报受理方式
(一)举报电话:18830689198(仅接受短信举报)。
(二)举报邮箱:sftaqscxc@126.com。
(三)举报邮政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11号(邮编:050081)。
四、举报受理时间
投诉举报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20日,每日8:30—17:30。
河北省安委会第五巡查组
2021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