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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确定首批25个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9-24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照《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经青海省政府同意,近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确定了首批25个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9月13日,青海省司法厅组织召开了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青海省政府副秘书长邱纪春、省司法厅副厅长孙青海,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25家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代表参加会议。

  据了解,青海省司法厅于2020年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近三年来,共征集立法项目10余件,收到反馈意见建议70余条,采纳率近40%,有效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吸纳民意的作用。今年,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此项工作上升至省政府层面,由省政府确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并颁发证书和牌匾,这是新时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力量助推“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创新举措。今后,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在立法机关和基层群众、企业、机构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使社情民意直接反映到立法全过程。

  会议强调,基层立法联系点服务立法,重任在肩,要勇于实践,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广泛吸收引导基层人民群众参加讨论,把征求意见的过程变成宣传、普及法律及扩大联系点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的过程,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密切协作协同,凝聚工作合力,提升立法质量,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创新发展,真正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窗口,让民意民智真正成为激活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309/t20230918_109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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