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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在西宁召开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照《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青海省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确定了首批25个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

  

  9月13日,为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凝聚智慧力量、促进创新发展,全面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省司法厅组织召开了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省政府副秘书长邱纪春、省司法厅副厅长孙青海,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以及25家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代表参加会议。会上,邱纪春副秘书长宣读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青海省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并向基层立法联系点颁发了牌匾和证书,格尔木市司法局和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交流了经验做法,孙青海副厅长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立足省情实际,提出要充分认识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推动行政立法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更是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征求意见工作有助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了解立法、认同立法,也有助于立法机关了解民意、聚集民智、反映民情,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省司法厅于2020年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近三年来,共征集立法项目10余件,收到反馈意见建议70余条,采纳率近40%,有效发挥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吸纳民意的作用。今年,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此项工作上升至省政府层面,由省政府确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并颁发证书和牌匾,这是新时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力量助推“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创新举措。今后,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在立法机关和基层群众、企业、机构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使社情民意直接反映到立法全过程。

  

  

  会议强调,基层立法联系点服务立法、重任在肩,要勇于实践,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广泛吸收引导基层人民群众参加讨论,把征求意见的过程变成宣传、普及法律及扩大联系点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的过程,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密切协作协同,凝聚工作合力,提升立法质量,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创新发展,真正把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窗口,让民意民智真正成为激活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309/t20230914_1094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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