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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司法局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工资被拖欠三个多月索要无门,工人聂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矛盾纠纷联动调解中心受托调解,聂某两天后拿到了被拖欠的11000元工资。

  2022年8月9日,聂某应聘到贵州A公司参与工程建设。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口头约定工程验收合格发放工资,工资按每天300元计算,共工作46天半,工程今年5月17日就完工了,但A公司一直未发放工资,多次讨要无果后,聂某向贵阳市南明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今年8月9日,受贵阳市南明区劳动监察大队委托,经聂某向花果园矛盾纠纷联动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员王开红、周金玮对该案件进行调解。

  鉴于双方无法到场,两位调解员通过电话告知了双方当事人调解原则,调解程序及法律规定后,对聂某和A公司法人代表黄某进行电话调解。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如恶意拖欠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调解员王开红的一番话让A公司法人代表黄某惊出了一身冷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有劳动争议的,可申请劳动仲裁,若不服劳动仲裁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开红的普法让黄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赶紧采取措施亡羊补牢,保证两天内将工资支付给投诉人聂某。两天后,聂某收到了被拖欠3个多月11000元的工资。

  为及时化解各类基层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南明区司法局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

  

  开展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坚持每周组织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一次排查;每月组织乡(街)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一次排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区域的集中排查。结合近期雨季情况,对可能引发的涉灾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掌握情况,做好防范,防止矛盾纠纷发生。

  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和“滚动排查、连续化解”,增强排查调处的工作实效。对集中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能当场调处的必须当场调处,不能当场调处的及时组织调处。对疑难复杂的移交有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按规定上报。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特别是针对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物业纠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习惯。

  今年8月南明区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75次,调解案件579件,调解成功570件,成功率98.45%,协议金额3297.68万元。其中各乡(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计调解案件304件,调解成功301件,涉及金额1107.31万元。

  根据数据统计分析,各乡(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中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占比较大,分别占20.07%、18.09%和16.12%;婚姻家庭纠纷、物业纠纷数较7月数据上升幅度较大。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309/t20230905_82315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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