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全面启动“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工作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9-03 作者:佚名
8月30日,西宁市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扩大)会议暨“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安排部署会,全面总结“八五”普法启动以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全力做好国家级、省级“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迎检各项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张爱红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马祯青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委全会立足新的历史关口,发出了“抢抓机遇、实干为要”的有力号召,市委全会聚焦“五个中心城市”定位提出了扛牢“五个首位责任”的明确要求,普法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基础性工程,我们也要扛牢责任、真抓实干,确保全市“八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在深化认识上再加力。“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工作,是展示全市近年来普法工作成果的有利契机,是助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更是全面推动依法治市、纵深推进法治西宁建设的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工作责任,真正把中期评估作为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有效手段,全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增效。二要在统筹协调上再用力。各县区、各单位要将“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与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将迎检自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专题研究部署、逐项对标对表,梳理检视、查漏补缺,提炼典型经验、总结做法成效,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中期检查评估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三要在聚焦中心上再发力。找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贯彻落实省市委全会精神、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在建设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守牢稳藏固疆战略要地和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大后方上践行法治担当,在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上彰显法治作为,以平安建设“十个一”为牵引,深入推进“十大专项行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市创建工作添彩增色。
会议强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宏大的长期系统性工程,是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一要让“关键少数”学法蔚然成风。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紧抓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坚持开展法治培训和旁听庭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法述法内容,推动“关键少数”学深学透真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二要让法治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全市上下要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守法普法工作首要政治任务,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同步做好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三要让法治文化沁润人心。加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打造,常态化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力度和“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培养力度,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筑牢依法治理根基。
会议要求,当前,迎接省级和国家级“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是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一要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将“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普法协调小组统一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考核评估体系,吃透指标要求,聚焦检查重点,紧盯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持续靶向发力,锻长板固底板,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查什么有什么,力争检查评估万无一失。三要选树特色亮点。认真梳理总结和提炼“八五”普法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反映成效,展示特色亮点,树立普法品牌意识,做好普法典型培育宣传和推广。运用多种形式充分展示我市“八五”普法成果,让普法更具“烟火气”,让学法成为新风尚。
会上,市委网信办主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刘昌瑛通报了我市“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民宗委就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作履职发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法律九进”牵头单位,普法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委宣传部、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共计120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08/t20230831_10889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