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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制定出台《青海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办法》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9-03 作者:佚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要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则,细化听证范围和流程,严格落实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定”要求,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我省实施方案中“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的工作任务,省司法厅坚持实事求是,立足省情实际,起草并经8月16日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明确了听证的适用范围,对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标准作出具体规定;规定了听证的组织机关、听证组成人员、听证参加人享有的基本权利;细化了听证告知书内容、合并组织听证、听证通知书送达等;规定了听证程序、听证笔录载明事项、听证报告作出、听证延期和终止等内容;明确了听证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进行,与线下听证具有同等效力。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积极发挥统筹推进、协调督促职能作用,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促进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谱写青海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308/t20230829_108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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