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布首批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
来源: 河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9-03 作者:佚名
近日,平顶山市印发通知,确定郏县长桥镇政府等25家单位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
通知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主要承担的职责包括:反映基层单位、企业和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需求;对市政府立法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该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市政府立法调研、课题研究、座谈、论证等;跟踪了解和收集汇总法规、规章施行情况,配合开展市政府立法实施后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政府立法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参与政府立法相关的其他工作。
通知强调,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市政府在基层、企业建立的协助收集立法工作有关信息的固定联系单位,是基层群众、企业直接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市政府立法直接对接基层单位、企业和群众的重要渠道。
通知要求,平顶山市司法局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组织协调、联系服务、培训指导和考评调整等工作。基层立法联系点所在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要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8-30/280561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