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的通知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8-27 作者:佚名
各市(州)委全面依法治市(州)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管企业,中央驻青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根据全国普法办工作部署以及“八五”普法规划中关于“202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扬”的要求,为充分发挥督导检查对普法工作的指导、评价、引领、推动作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评估组,定于2023年8月下旬至9月中旬前往全省8个市州和部分省直单位就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评估时间
2023年8月28日至9月20日(具体检查评估时间由各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由联络员于检查前通知被检查地区和单位)。
二、检查评估对象
各市州党委、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管企业、中央驻青单位(按20%比例进行抽查)。
三、检查评估方法
检查评估组采用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注重检验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全省守法普法工作开展问卷调查和统计评估。每组抽查2个市(州)或8个省直单位。每市(州)随机抽查2个市(州)直机关单位,抽查2个县(市、区、行委),每个县(市、区、行委)抽查机关、学校、企业、行政村(社区)、宗教活动场所各1个,被抽查单位由检查评估组确定。省直机关、人民团体、高等院校、省管企业、中央驻青单位共计抽查34家单位,确保各个层面都有代表性。
四、检查评估内容
各市(州)突出评估以下方面工作情况: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是否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每年至少参加1次法治培训,是否每年至少参加1次现场或网络旁听庭审1次;每所中小学校是否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并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是否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是否基本实现每个县(市、区、行委 )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并常态化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是否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是否存在该撤销而未及时撤销的情况;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是否及时在村(社区)公共场所公布,集中培训(轮训) 是否不少于8课时,是否充分发挥基层信息上报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法律服务引导员的重要作用等。
省直部门突出评估以下方面工作情况: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情况;制定印发本部门本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情况;把普法工作列入本部门本系统年度工作要点情况;党委 (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情况;党委 (党组) 会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普法工作情况;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并形成日常宣传机制情况;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情况;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主题普法活动、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情况;加强本系统普法骨干培训情况;普法经费列入部门财政预算情况。
五、检查评估人员组成
检查评估成立8个组,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或省司法厅领导担任组长(检查评估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组员从组长单位、省司法厅及各市(州)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负责同志中抽调;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督导检查工作;检查评估工作车辆由各组长单位派出,费用由派出人员单位核报。
六、工作要求
(一)按期开展检查评估。各检查组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安排检查评估时间,完成被检查地区和单位的检查评估工作。要认真对照《全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中需要突出评估的内容和《青海省“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及《中期评估指标体系》要求,严格检查评分,在检查中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确保检查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检查评估反馈。检查评估要动真格、讲实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注重掌握第一手材料和真实情况。各检查评估组现场不反馈检查评估等次,不公布具体分值,检查评估分值汇总后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检查结束后,各组要及时总结被验收地区和单位“八五”普法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有具体事例和数据,切忌泛泛而谈。每个市(州)推荐一个典型创新案例(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青法委普法组〔2023〕39号附件4)、形成一个问题清单(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青法委普法组〔2023〕39号附件3),作为附件报送。省直部门根据实际提供典型创新案例和问题清单。
(三)精心做好迎检准备。检查评估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全面做好迎接全省检查评估和全国“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工作人员、汇报资料、工作台账、验收点位“四到位”。要积极配合省级检查评估组工作,共同努力、协调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全省“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全省“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组人员名单
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全省“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
组 长:贾小煜 省司法厅厅长
副组长:燕永翔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
成 员:郭文革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司法监督处一级调研员
麻昌俊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
霍迎杰 海东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斗文俊 黄南州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董得武 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副局长
陈 萍 省人大代表
联络员:刘维军 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一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13897664273
检查评估地区:西宁市、果洛州
第二组
组 长:崔廷辉 省教育厅副厅长
副组长:冯延华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
成 员:李 安 省教育厅法规处处长
樊郁业 西宁市司法局副局长
才 拉 海西州司法局三级调研员
颜海宁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
张忠达 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
汪 丽 省人大代表
联络员:张 赟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四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15500616767
检查评估地区:海南州、海北州
第三组
组 长:哈斯巴图 省民宗委副主任
副组长:李 曼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援青办主任
成 员:苏英蕾 省民宗委政策法规处处长
祁金山 果洛州司法局副局长
马元德 海北州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王 军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传芳 省民宗委政策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刘文育 省政协委员
联络员:朱 源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三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13519784068
检查评估地区:海西州、玉树州
第四组
组 长:孙青海 省司法厅副厅长
副组长:钱耀忠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成 员:赵 秦 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仁 增 省司法厅警务督察处处长
朱天聚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副主任
赵正花 海南州司法局副局长
吉安达哇 玉树州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与法治宣传教育科科长
莫玉琴 省政协委员
联络员:蒋 燕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四级调研员
联系电话:18397100168
检查评估地区:海东市、黄南州
第五组
组 长:魏增勃 省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吴晓东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成 员:张 宁 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张士杰 省直属机关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侯新宏 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三级调研员
孙海霞 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副处长
田小红 省人大代表
联络员:康桂花 省司法厅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13897278161
检查评估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网信办、省总工会、省应急厅、省商务厅、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工商联、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第六组
组 长:卫新华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张 浩 省人民法院二级巡视员
成 员:李廷生 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马文涛 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副处长
张丁元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
付秋实 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和公证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王孟可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处三级主任科员
联络员:刘浩南 省司法厅立法一处四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13997055971
检查评估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银保监局、省气象局、青海广播电视台、青海民族大学
第七组
组 长:潘志刚 省司法厅副厅长
副组长:锁正杰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秦 川 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俞 尧 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
刘兴来 省司法厅法治督察处副处长
朱丽华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永岬 省人大代表
联络员:宋瑾麟 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三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13309783598
检查评估单位:省人民法院、省直机关工委、省民宗委、省妇联、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汽车运输集团公司
第八组
组 长:张 涛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张梅贞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
成 员:周超娟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
张莉霞 省司法厅直属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
李 强 省司法厅政治部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处处长
王青娟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二级调研员
吴晓琴 省政协委员
联络员:张建军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二级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18697183559
检查评估单位: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共青团省委、省信访局、民盟青海省委、青海日报社、省消防救援总队、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xxgg/202308/t20230825_1087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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