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全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8-27 作者:佚名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全省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青海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一直以来,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围绕残疾人实际需求,积极优化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特事特办、善事多办、好事常办,为残疾人提供周全服务。
贴心服务,有效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免审查制度,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申请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为有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确有需要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近五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1300余名残疾受援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500余人次。
便捷服务,加快建设无障碍法律服务环境。截至2022年年底,全省依托残联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53个,依托村(居)委员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4329个,全省35家法律援助机构设置无障碍通道,39家法律援助机构建立了临街一层接待室,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办事大厅配备一系列无障碍设施。
高效服务,积极构建信息化法律服务模式。12348青海法网微信公众号设置法律援助申请、法律咨询、法律查询等法律服务项目。12348青海法网电脑端设置无障碍阅读模式,建立群团组织公共法律服务专区,公布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团相关信息,发布残疾人维权案例和政策服务指引,实现各类法律服务“线上办”“掌上办”,让群众足不出户获取多样化法律服务。
维护残疾人的尊严和权利是司法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将立足残疾人等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更多倾斜政策和便民措施,回应好、服务好残疾人等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308/t20230825_108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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