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召开第一次行政执法工作交流会
来源: 河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8-13 作者:佚名
7月28日,许昌市召开第一次行政执法工作交流会,市直35家行政执法主体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通报了许昌市2023年第二季度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情况。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牢固的法治基础。二要加强执法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部门党组(党委)要充分发挥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行政执法工作,重大执法决定需经集体讨论决定;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要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督,通过案卷评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行政执法机关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活动等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三要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群众满意度。要以严格执法为基础,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为人民服务宗旨有机结合,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相互促进,用更现代、更文明、更高效、更接地气的方法开展执法活动,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四要强化府院联动,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要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减少行政执法争议;要加强事中督导,对已经发生的行政争议,要逐案开展案情研讨,对存在败诉风险的案件,依法及时予以纠正,降低行政诉讼发案量;要强化督导考核,加大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在法治考核中的权重,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8-07/2793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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