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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半年督察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8-06 作者:佚名

  为扎实推进全州法治建设工作,7月15日至7月28日期间,黔西南州对全州8县(市)及州直19个单位开展了实地督察。

  

  此次督察由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五个协调小组组长分别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抽查执法卷宗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一规划两纲要”落实情况、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进行了重点督察,同时,对上半年有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单位和乡镇开展了延伸督察。

  

  督察中强调,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法治建设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州各级各部门都要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一切事务都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督察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两听取两纳入四统筹”和“一听取三推动四落实”的具体要求,扎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充分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充分利用好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平台,将矛盾解决在诉前。 

  三要切实抓实问题整改。要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和此次督察中发现和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反馈,重点解决好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程序违法等问题。

  四要认真做好法治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充分挖掘和培育亮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创建、法治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法治文化示范学校创建以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工作。要通过示范创建,教育引导全州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扎实推动全州法治建设提档升级。

  五要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要树立“苦干+巧干”意识,既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又要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和特色亮点,加强经验宣传总结和推广。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形成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经验成果,全面展示黔西南州各级各部门的良好精神风貌。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308/t20230801_813794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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