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月活动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8-05 作者:佚名
7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为持续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浓厚氛围,7月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按照省司法厅部署要求,通过组织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宣讲、以案释法、视频展播、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持续推进社区矫正普法宣传进社区、进集市、进工地、进商铺、进景区,深入宣传解读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全面展示社区矫正工作成果,切实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累计组织举办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活动81场次,普法宣传1144场次,专题讲座445场次,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济南
济南市司法局印发《社区矫正法》三周年宣传月活动方案,坚持在“精准”“精细”上下功夫,持续提升宣传效果。联合检察、禁毒、交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教育10余场次,开展社区矫正“进社区”“进校园”“赶大集”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宣传彩页,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00余场次。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综治网格员、“五老”人员等参加专题宣讲活动,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
青岛
青岛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专题研讨会,联合检察机关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律师、法律专家进社区以案说法,就典型案例开展交互式、场景式宣传阐释,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依托青少年模拟法庭,组织开展以“社区矫正”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观青岛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中共青岛党史纪念馆755人次,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引导其积极融入社会。
枣庄
枣庄市司法局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开展“阳光矫治 共同成长”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教育活动。联合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普法志愿者等开展“志愿服务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组织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向社会各界展示社区矫正智慧化建设成果。累计开展集体教育75次、普法宣传850人次、现场参观展示280人次,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潍坊
潍坊市司法局推动“精准普法”走深走实,青州市开展社区矫正法“进景区”主题宣传活动,坊子区、峡山区通过案例介绍、咨询解答等方式,让普通群众听得懂、记得住。昌邑县、安丘市、寒亭区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让其从“违法者”向“普法者”转变。高密市、临朐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及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等参观社区矫正中心,奎文区录制社区矫正微视频,拓宽新媒体宣传渠道。
济宁
济宁市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施行三周年宣传暨“抓实社区矫正、构建平安济宁”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讲《社区矫正法》的出台背景及立法意义,引导群众参与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梁山县举办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活动,借助“普法夜市”开展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汶上县组织开展“走出心灵阴霾 塑造阳光心态”心理健康辅导讲座,开展心理矫治辅导,通过小组成长活动、一对一心理咨询,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新回归社会。
日照
日照市司法局党组集体学习《社区矫正法》,利用“机关讲堂”举办社区矫正专题讲座,借助日照广播电台《法治在线》栏目宣传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新媒体推送社区矫正漫画、微视频,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3120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莒县、五莲县组织社区矫正专题考法,东港区、岚山区开展“进渔港、上渔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普法宣传。
聊城
聊城市司法局印发《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月实施方案,联合省聊城监狱选派警察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红色教育。阳谷县举办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临清市拍摄社区矫正工作记录片,高唐县组织法律顾问为机关干部宣讲《社区矫正法》,东昌府区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活动,面向社会开展社区矫正知识竞答,650余人参与网上答题,录制“普法小课堂”视频并通过政务融媒体和学习强国进行广泛宣传。
全省各地以《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不断完善部门间衔接配合机制,积极争取社会各方面支持力度,为全省社区矫正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奠定坚实基础。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59/202308/fc69396c-9773-4cb4-80c1-f69e217bd36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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