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立法法专题讲座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7-30 作者:佚名
7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陈国刚以“深入学习贯彻立法法,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为主题作了专题辅导讲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明、杨逢春、刘同德、张黄元,秘书长陈东昌及人大常委会委员、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专题讲座。张黄元主持会议。
立法法是“管法的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陈国刚结合自己对立法法的深入研究和立法实践,系统梳理了立法法与我国立法体制的发展历史,全面阐释了立法法修改的背景和六个方面的修改内容,并从落实依宪立法、依法立法要求,切实遵循不抵触原则,维护法制统一;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等四个方面,重点讲授了深入学习贯彻立法法、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方法和要求。
张黄元强调,做好地方立法各项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陈刚书记、王黎明副主任对贯彻落实立法法的要求,进一步悟化和实化讲座内容,在学习好、掌握好、运用好立法法原则、精神和制度规范,切实发挥好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上多下功夫,精准把握好地方立法的权限和范围,严守地方立法同上位法“不抵触”底线,坚持“小切口”“小快灵”精细特色立法,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大家一致表示,讲座主题突出、内容全面、特色鲜明,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为深入学习领会立法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立法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全面深入贯彻立法法,理清了思路、启迪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立法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积极参与立法活动,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推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作出新的法治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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