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推动建设亚洲国际仲裁首选地
来源: 广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7-30 作者:佚名
7月19日,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在广州召开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论坛上,与会境内外嘉宾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涉外律师、涉外仲裁、涉外审判、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涉外企业法治服务保障等议题发言,共商涉外法治建设良策,共谋高质量发展新篇。如何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南方日报、南方网记者专访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解决商事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广东开展国际仲裁工作具有独特的先发优势和区位优势。”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党组书记、院长(主任)刘晓春说,中国仲裁真正实现国际化和市场化就是从广东起步。
深圳国际仲裁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其40年的发展历程见证和推动了广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稳步向好。刘晓春介绍,作为改革开放后全国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开创了法定机构立法、聘请境外仲裁员、境外执行裁决等多个先例,去年受理仲裁案件争议金额达1272亿元,跃居亚洲第一。
刘晓春建议,广东要加快落实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打造国际仲裁示范地和全球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目的地。要支持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加快建设,推动“深圳+香港”共建面向全球的亚洲国际仲裁首选地,以跨法域“双城两院”新业务布局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以国际仲裁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qmyfzs/content/post_4224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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