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7-23 作者:佚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营造全社会关爱黄河、珍惜黄河、保护黄河的浓厚氛围,7月14日,民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各单位在海鸿市民健身广场集中开展了以“传承黄河文化 携手保护母亲河”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普法宣传人员通过横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号召广大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切实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严格遵纪守法,严守法律底线,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日常生活,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同履行县城生态保护责任,为建设美丽、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据统计,在此次活动中各单位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宣传彩页4000余份,现场展出展板45块、悬挂横幅32条,接受群众咨询26人次。
下一步民和县司法局将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一要督导相关单位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用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教育群众,广泛开展面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最大限度提升社会公众法治意识,最大限度凝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合力;二要引导干部群众学习好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各项法律规定,树立与一切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争做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者、倡导者、实践者。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07/t20230718_107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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