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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有“法”宝 普法宣传掀热潮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7-23 作者:佚名

  

  

  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法治氛围,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城北区司法局火车西站司法所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知法于心,执法于行。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透明度,营造全社会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法治环境,火车西站司法所联合街道城管科在湟水河湿地公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三周年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手册、解读社区矫正真实案例的形式,重点宣传社区矫正的基本内涵、重要原则、深刻意义等内容,引导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帮助和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为维护辖区的持续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畅谈感悟,勇表决心。为进一步让社区矫正对象端正态度,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意识,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火车西站司法所开展了一次“特殊”的集中教育学习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分享“我与社区矫正”心得体会,谈自己入矫以来的心得感悟。伴随着阵阵掌声,每位社区矫正对象都积极诉说自己的社区矫正感悟,将自己的社区矫正日常和自身犯罪事实相结合,诚恳交流,虚心学习,此次集中学习对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都意义重大,不仅给他们增添了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勇气,而且对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有序和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以学促矫,矫心正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火车西站司法所在7月集中学习教育会上特别邀请监狱民警常警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专题讲座,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涉及矫正对象自身,关于日常管理的相关规定,强调社区矫正对象增强法治观念、提高道德素养和悔罪意识的重要性,要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主动修复社会关系、增强身份意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更要积极配合司法所监督管理工作,杜绝侥幸心理,不参与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涉黑涉恶的重大政治事件和大规模群体事件,不私自越界外出、不酒后驾车等,常怀感恩之心,倍加珍惜社区矫正改过自新的机会。会上,工作人员还对7月份社区矫正对象表现情况进行总结,对本月表现好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表扬,对做得不到位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批评教育,通报了受到警告处罚社区矫正对象的典型案例,还抽查社区矫正对象对自己所犯罪类型、矫正期限等基本情况是否熟悉。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有效加深了社区矫正对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认知和理解,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参与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持续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07/t20230721_107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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