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陕西社区矫正“三类基地”超1000个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7-23 作者:佚名
7月6日,宜川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丹州街道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前往作为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的宜川县有机旱作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开展公益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重塑自我、更好融入社会、服务社会。据介绍,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陕西先后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244个、公益活动基地588个、就业基地241个,各地坚持“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原则,帮助矫正对象更好接受道德教育、参加公益活动、职业技能培训、修复社会关系,不断提高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实效。
《社区矫正法》实施3年以来,陕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省司法厅先后制定《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陕西省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权责清单》《陕西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办法》《陕西省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办法》等,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设立陕西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常态化选派146名监狱戒毒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并指导各地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社区矫正机构,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建成率达到50%;实现省、市、县、乡(镇)四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依法履行统筹协调和指导职责,为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同时,升级陕西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全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一网运行,并积极推进“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研发“秦在矫”“秦矫通”“秦协矫”App,持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水平;为全省社区矫正中心配发214部执法记录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实现统一服装,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此外,充分发挥矫正小组、村(居)委会、网格员、协管员等职能作用,组织开展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维护安全“筑基”行动,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融入社会,从源头上减少再犯罪风险。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万余人,累计解除矫正10万余人,累计再犯罪率为0.1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gzdt/736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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