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公证处与昌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打造“检察+公证”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亮点新模式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7-16 作者:佚名
近日,昌吉市公证处与昌吉市人民检察院、中国银行昌吉州分行三方联动,共同签署《刑事案件保证金提存合作协议》《昌吉市人民检察院、昌吉市公证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合作协议》。
昌吉州积极探索“检察+公证”保证金提存亮点新模式,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推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公证提存工作制度有效落实。
根据合作协议,由办案机关根据案情和工作实际,针对符合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向公证处提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检察院将该行为作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起诉决定或者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从轻量刑建议等重要考量因素。
同时,昌吉市公证处与昌吉市人民检察院、中国银行昌吉州分行共同建立畅通的联络机制和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开设刑事案件保证金公证提存专用账户运行“绿色通道”,使该专用账户具有专门性、针对性、独立性和封闭性,以保障保证金公证提存流程安全、准确、高效。
将提存公证融入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可以在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促进矛盾化解,减少社会对抗,助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促进诉源治理、社会和谐。昌吉市公证处积极参与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的提存,开拓了司法辅助新模式与新思路。
“昌吉市公证处将继续转换服务理念、提升工作能力,不断扩展、加强和推进在公检法各个部门、各类案件、各个环节中的司法辅助作用,不断探索建立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新机制。”昌吉市公证处主任冯国栋说。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307/6d86b97fc0a942db9acfbeab42f230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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