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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复议监督机制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7-16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纵深开展,7月10日,经渭南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渭南市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旨在解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问题,通过建立出台相关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效能,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及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定》共16条,分别对有履行内容的复议决定监督的适用范围、监督主体、履行期限、履行程序及复议决定的报备、回访、检查、考核、约谈和追责六项机制作出具体规定。

  行政复议决定能否全面及时履行,关系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关系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切实维护,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的顺利推进。渭南市司法局多措并举、精准发力,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得到依法、及时、全面履行,有效促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734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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