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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司法局:注重家庭教育 护航未成年人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7-12 作者:佚名

  

  

  为引导广大家长“依法带娃”,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了解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近日,门源县法律援助中心在门源县第一寄宿制初级中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治讲座。

  活动现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向现场家长详细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主要内容和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家长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建设,帮助家长们树立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好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做一名合格的家长。活动现场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普及,引导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了解家庭教育是什么、怎么做、怎么管,并就“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甚至实施不正确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等内容与家长详细交谈,旨在凝聚家庭、社会、学校各方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让家长们进一步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增强了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法律意识,营造了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家庭教育、关注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07/t20230711_106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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