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汇聚多元解纷合力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家庭和睦了,心情舒畅了,这都多亏了买买提!”库车市乌恰镇喀拉布喀村村民吐某提起村里的“法律明白人”买买提赞不绝口。
据悉,吐某与妻子因家庭琐事频繁发生争吵,僵持之下双方甚至产生了离婚的念头。同村的“法律明白人”买买提得知此事后,与人民调解员热某一道,主动上门进行调解。本着“解铃还须系铃人”的原则,通过不断地启发、疏导、劝说,促使夫妻双方解开心结,让出现裂缝的婚姻得到了修复。
今年以来,库车市司法局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扎根基层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参与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积极引导基层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东城街道人民调解员阿依先木与“法律明白人”帕尔哈提正在调解一起名誉权纠纷。
“这次的小矛盾反而让我们建立了更深的合作关系,谢谢你们的帮助!”热某开心地说道。
近日,东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帕尔哈提成功调解了一起名誉权纠纷。调解现场,“法律明白人”一眼找到矛盾症结所在——名誉权界定问题。在后续的调解过程中,“法律明白人”和调解员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摆事实、讲法律、论情理,做好法律解析和当事人双方的沟通工作,使牙某认识到自己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最终,牙某主动向热某道歉,双方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原本“拧着劲”的两人握手言和。
截至目前,库车市“法律明白人”参与矛盾纠纷化解700余件。“库车市司法局将继续推行“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调解模式在村(社区)落地生根,将“法律明白人”培养成矛盾纠纷化解的“排头兵”,持续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库车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张晶说。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dffz/202307/a775645378314342bbd136e7d5b5a8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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