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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司法厅推进仲裁制度宣传 营造仲裁发展良好氛围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为推动仲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方位参与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提高公众对仲裁制度的知晓率和社会关注度,7月3日,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加强全区民商事仲裁宣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仲裁委员会拓宽仲裁制度宣传深度与广度,扩大仲裁影响力和服务质效。

  《通知》要求,仲裁委员会要丰富宣传载体,统筹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分篇分章分事项细化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内容,推进仲裁业务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等“三大平台”、进企业、进行业协会商会,融入民商事纠纷化解日常工作中,重点宣传仲裁在申请、立案、调解、送达及裁决等方面工作流程、仲裁规则及相关制度,提升公众、市场主体对仲裁职能作用的认识,积极营造社会关心仲裁、群众信任仲裁、纠纷化解首选仲裁的良好氛围,推动仲裁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通知》指出,仲裁委员会要注重挖掘仲裁服务的指导性、代表性、典型性案例,通过仲裁维权真实案例,宣传仲裁优势特点和工作成效,实现仲裁裁决和仲裁调解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司法行政机关将仲裁宣传工作纳入普法计划,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宣传内容,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提高公众对仲裁制度的知晓率、认可度。

  《通知》的实施,有利于拓展仲裁服务领域,推动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认识仲裁、选择仲裁、走进仲裁,自愿采用仲裁方式公正、便捷、高效、专业地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更好地发挥仲裁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职能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zyw/202307/5bfb5d4ead88444cb51c6c32c079af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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