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以学促干开新局 多点施策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见行见效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7-09 作者:佚名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服务型机关建设开篇答题,把提升服务能力、树牢服务理念、打造服务标杆作为推进工作的切入点、解决问题的着力点、晋位争先的突破点,为服务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抓好破题闯关“三个百”
以系统思维锤炼
担当作为服务能力
“百日行动”做好“专项体检”。聚焦加强基层党建和财务审计管理开展“百日行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系统直属单位基层党建和财务审计监督专项检查“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和重点内容自查清单,建立日常调度和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等基层党建21项重点内容自查清单,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审计监督17项重点内容自查清单开展自查自纠,把解决问题作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突破口和落脚点。
“百项课题”践行“务实之风”。印发《关于在全区直属司法行政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领题”调研296个课题。深入学习“八忧八盼”的重要警示和借鉴意义,落实“四优四解”工作法,制定调研课题清单、问题清单、亮点清单“三张清单”,重点围绕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和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深入盟市及旗县(市、区)、深入监所一线、深入司法所,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解决改革闯关突围、解决发展创新赋能的“三深入三解决”大调研,在建设服务型机关、推进全面依法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找“高手”、找路子、找方法。筹备组织调研成果交流会,推动每一项调研成果转化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具体成效。截至目前,已开展调研698次,上门征求意见建议220条。
“百条举措”写实“后半篇文章”。将巡察整改促提升和调查研究解难题作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有效途径,“靶向施策”制定巡察整改措施和调研问题解决对策百余条。巡察整改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责任清单制,形成厅党委领导把总、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监狱管理局和戒毒管理局整改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的整改工作推进体系和责任体系。对于现场能解决的问题,现场办公当下办,对于短期能够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马上办,对于一时难以解决、需要持续跟踪的问题,明确目标盯住办。专题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推动巡察问题整改清仓见底,目前整改完成率91%。
办好为民实事“三个一”
以优解思维树牢
法治为民服务理念
“一辆执法执勤车”跑出服务“加速度”。针对我区地域辽阔,冬季漫长严寒,农牧民群众居住分散,司法所服务区域广,提供上门服务“出行难”的实际情况,将司法所执法执勤车辆配备事项列入“破难题、促发展、办实事”清单。联合自治区财政厅深入司法所开展实地调研,提出推进执法执勤车辆配备使用指导性意见,全力解决司法所车辆配备事宜,为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牧区进行法律服务提供了极大便利,有效提升了基层司法所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效能,切实将服务型机关建设成果真正转化为基层获得到的实惠、群众看得到的变化、发展见得到的成效。
“一面锦旗”见证“事心双解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以实现“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推动行政复议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有机衔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机制,针对法律关系复杂、重大疑难、影响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引入有关专家学者、律师等第三方力量参与调解,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新格局。近日,司法厅成功化解了一宗跨度长达十余年的疑难案件,同时收到了复议案件申请人送来的“复议为民真抓实干 化解争议高洁清廉”锦旗,以及案涉地党委、政府送来的“司法为民 服务基层”牌匾和感谢信,实现申请人和当地党委政府“双满意”。
“一件积案”化解矛盾“心结”。深入学习“浦江经验”,注重源头治理和综合施策,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信访责任制,建立为民办实事清单,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问题清单”变为“满意清单”。按照“四个到位”的要求主动化解信访积案,推行“一线工作法”,实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到矛盾最集中、问题最复杂的地方“零距离”倾听民声,变上访为下访,变接访为家访,“一人一策”逐案化解,成功化解一起多年信访纠纷。
推动规范精简提速
“三个新” 以创新思维
升级优质高效服务标准
以“规范化建设”树立“新形象”。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项行动,抓好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修订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分层分级常态化轮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管理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从强化司法所内部管理责任、落实旗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主管职责、加强盟市司法行政机关业务工作指导三个方面,以及司法所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十一条行为规范准则,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工作管理。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打造忠诚、平安、法治、文化、数字、清廉“六型监狱”,建立执法档案全流程专业化管理机制,深化狱务公开,加强监狱开放日、现场会见、亲情电话等工作,开展“法律服务进监区”等活动,提高全区监狱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以“精简瘦身”实现“新作为”。修改完善并印发《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第三版)》,在律师事务所变更许可、司法鉴定机构注销登记、司法鉴定延续登记等方面精简20余项申请材料。认真落实减证便民要求,组织自治区各执法部门编制《内蒙古自治区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共梳理事项251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了证明事项,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开展普法问计“敲门”行动,深入69家普法责任单位上门实地征求意见,对依法治区普法责任制考核指标进行精简,进一步提升2023年度普法考核的客观性、科学性。
以“提速提效”树立“新标杆”。复议案件严格推行繁简分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缩短至45天,较普通案件提前15天审结,缩短办案时限25%。启动2022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考核,仅用时26个工作日,高效完成对全区800家律师事务所、11516名律师的线上考核与线下备案工作。律师实习申请登记实现“即受理、即审核”,缩短了工作时限,提高了服务质效。依托司法厅研发的督查督办系统,落实公文办理全流程限时办结制,实时动态盯办任务推进全过程,各类文件办理效率提升50%以上。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sfxzyw/202306/t20230626_2337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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