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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顺县:维持原判,两次申请法律援助维权获赔58万余元!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6-18 作者:佚名

  “律师,太谢谢你们了!帮了我们太多的忙,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真的感激你们!”

  近日,长顺县白云山镇的班某和唐某夫妻二人将一面印有“大爱为公,铭记天下”的锦旗送到长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手中,并不停道谢。

  让我们一起走进今日的便民案例,

  去了解“锦旗中的故事”吧!

  

  基本案情:

  据了解,送锦旗的班某和唐某于2022年10月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认定为对方的全责,班某、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二人治疗出院后,经鉴定,班某伤残等级十级,唐某伤残等级八级。在长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援助下,班某、唐某只是法律受助群体的一个缩影,这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一种鞭策。

  法院审理:

  一审判决4个被告共赔偿夫妻两相关损失共计588625.99元,其中3个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人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由于班某家庭经济困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再次提供法律援助,2023年4月26日二审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该案正在执行的过程中,有1个被告已全部履行了判决义务。至此,耗时8个多月的交通事故受害的赔偿案件已基本解决。

  

  近年来,长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机制,开通了“农民工维权”、“军人军属”绿色通道,实现“应援尽援、能援尽援”。2023年1月至今,共受理审批法律援助案件105件,其中民事31件,刑事74件,同比增长45%,接待群众咨询283人次。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306/t20230615_80266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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