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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新征程新时代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风采展(三)

来源: 河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6-18 作者:佚名

  杨国亮:调解能手总请缨

  杨国亮,浚县司法局屯子司法所所长,先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人民调解能手”“河南省优秀司法所长”。2021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河南省十佳司法所长”。

  从2004年至今,19年来,杨国亮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服务全镇经济发展大局为目标,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负责,自加压力,精益求精,为保一方平安和谐贡献了一份力量。

  屯子司法所多年来连续被屯子镇党委政府评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镇调委会先后被司法部、省司法厅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全省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

  当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司法所作为基层政府法治职能部门,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到基层工作之初,杨国亮就立足自身工作职能,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大局,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尽力当好镇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不管是辖区百姓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还是辖区的重大信访矛盾纠纷,杨国亮都会主动请缨参与其中;对镇政府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签订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第一时间为镇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

  在创建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过程中,杨国亮及时将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逐一汇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均赞成和支持。如今的司法所所容所貌焕然一新,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人员6名,全部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为进一步提高为民、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效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待每项司法行政工作,杨国亮力争做到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马虎,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将“法治大餐”送到群众身边

  要想改变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状况,就要从多渠道普及法律知识,多方面进行普法宣传,将普法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带动群众共同尊法、学法、守法,切实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杨国亮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杨国亮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集体普法学习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坚持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举办专题讲座,促进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组织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及时宣传法律法规政策,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了解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知识;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切实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生产经营和职工依法维权能力。

  同时,杨国亮还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的普法模式,利用普法微信群,发布法律知识、典型案例,让群众利用空闲时间学习法律,通过微信平台相互交流学习,掌握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真正将“法治大餐”送到群众身边。

  

  李为民:有为有位凭“七心”

  李为民,禹州市司法局神垕司法分局局长,2021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同年12月被省司法厅授予“十佳司法所长”荣誉称号,2022年3月被推选为禹州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

  1998年,李为民毕业于河南省司法警官学校,1999年3月参加司法行政工作,先后担任禹州市司法局范坡司法所所长和神垕司法分局局长。他凭着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爱,用心用情解读法理人情,论曲直、辨是非,成功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疑难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一方平安。

  李为民连年被禹州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两次被禹州市委政法委授予“十佳基层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多次被许昌市司法局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被省司法厅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员”“河南省十佳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 全力助推基层法治建设

  司法所是基层法治建设最重要的载体。李为民深知,要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新时代司法所工作提档升级。依托神垕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神垕司法分局整合优势资源,积极成功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在全镇20个村居都成立了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每村配备了至少3名法律明白人,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精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局面。该服务工作站自2021年成立以来,累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切实解决群众所急所盼所需。

  “有为才能有位”,正是因为有这么多实实在在的矛盾纠纷被一一化解,也才有了镇党委、政府对司法所工作的大力支持。正是李为民的精湛调解,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禹州市司法局联合镇政府专门成立了由李为民的名字命名的“为民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作为调解室的办公场所。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李为民立足本职,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主动性,发挥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真正架起了一座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织密人民调解网络

  李为民走遍辖区所有村落,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逐一对民调主任进行考核把关,并利用村级调委会换届契机,使一大批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群众被推选到民调主任的位置上。同时,他还建立健全了村级人民调解信息网络,辖区内的所有村民小组都建立有调解小组,做到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作为司法分局负责人,李为民凭着自己过硬的法律知识和一颗纯朴为民之心,整日奔忙在辖区的20个村居,把国家的法律法规送到群众心中。在调解纠纷中,他始终做到“七心”待人,即接待要热心、为人要虚心、难事不灰心、办事有公心、成事靠信心、吃请不动心、为人讲良心。正是凭着坦荡无私和公平正直,凡经他调解过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他凭着精湛的法律知识和执着的工作追求,化解了一起又一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6-12/2759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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