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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第三专题)集体学习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6-10 作者:佚名

  6月2日,山东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为专题,将“学习掌握‘千万工程’所蕴含的理念方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以及“学习践行‘浦江经验’”作为学习内容进行集体学习,结合实际开展研讨。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省委第七巡回指导组成员张成柱出席会议,厅领导朱晓峰、刘振远、何旭作书面研讨,厅领导刘淼、田秀娟围绕专题进行交流研讨。

  

  杨增胜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蕴含着人民至上、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为我们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为我们大兴调查研究、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辩证把握调查研究“方法论”,站在时代的高度思考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认识,站在历史的高度总结经验,通过调查研究推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实践与应用,站在全局的高度统筹谋划,在调查研究中为系统推进工作提供科学的思想方法。

  杨增胜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扎实练好调查研究“基本功”。要“站”得高,站在时代的高度、历史的角度、全局的纬度、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做到调研目的“有灵魂”。要“下”得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了解掌握真实情况,让理想与现实、理论与实践见面,确保调研路径“不偏向”。要“蹲”得住,坚持静下心、沉下去、沉到底,直奔主题,用脚步“丈量”好民声、民情、民意,用真心感悟出症结所在、解题之道,用真情记录好在基层的所见所闻、点点滴滴,做到调研姿态“不走样”。要“研”得实,在解决问题中付出“真行动”,推动调研成果“出实效”。

  

  杨增胜要求,要切实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和成效上。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谋全局、抓长远与谋当前、抓重点相统一,加强政策统筹、进度统筹、效果统筹,确保各项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协调,在具体实践中相互支持,在工作成效上相互促进,扛牢“统筹法治”的责任担当。要聚焦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领域,加强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构建“发现--总结--提炼--固化--推广”的创新工作闭环,集聚司法行政各条线、各领域的法治资源优势,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司法行政创新格局,秉持“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要坚持把调查研究的成效最终落实在问题的解决上,体现在解决问题的能力上,为加快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的山东实践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淬炼“服务大局”的履职本领。

  会议邀请省纪委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省戒毒管理局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代表列席并发言。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610/202306/1f22d2e2-259f-4d2c-922f-bbcfa0637cd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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