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推进会在北海市召开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6-03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全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进一步推动全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举措,5月31日,自治区司法厅在北海市召开全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推进会。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唐政出席会议并讲话,北海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毛军出席会议并致辞。
唐政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作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在我区有效实施,推动我区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唐政要求,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优化便民利民举措,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努力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现代传播平台的优势,组织开展有深度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讲好广西法律援助故事,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自治区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陈振平通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全区贯彻落实的情况,北海、南宁、桂林、百色、来宾等5个市做了经验交流。各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公共法律服务科科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等50余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gxzf.gov.cn/xwzx/btgzyw/t165948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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