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法律援助昭正义 致力讨薪暖民心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6-03 作者:佚名
一面锦旗的背后是一份荣誉,一份荣誉的背后是案件当事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的最真心实意的认可。近日,黔东南州从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受援人吴某昌等12人的一面写有“正义的守护神,人民的好律师”的锦旗,激动的告诉工作人员已经拿到工钱,非常感谢国家的好政策,感谢从江县法律援助真心为农民工服务,感谢法律援助律师尽心竭力办好案件。

吴某昌等12人自2020年10月开始在从江县某餐饮企业从事服务工作,工作期间,因经营管理问题,企业欠下吴某昌等12人劳务费6万余元。因多次向老板讨要工资未果,2021年7月6日,吴某昌等12位农民工到从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在了解案件相关情况以及审核吴某昌等人的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后,法律援助中心指派“1+1”志愿律师侯立军作为吴某昌等12人的一审诉讼代理人。2021年10月21日,经从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判决某食府经营者支付吴某昌等12人全部工资报酬合计61504元。
某食府经营者不服从江县法院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11月17日,吴某昌等12位农民工再次到从江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从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指派“1+1”志愿律师傅德辉代理该案。傅德辉律师经详细了解案情、多方调查取证、出庭代理诉讼。2022年3月25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吴某昌等12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终于2022年5月9日拿到全部的劳务报酬。
黔东南州各县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好。让法治阳光照到了农民工群体,实现了法润民心、法解民忧、法护民利,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全州共受理农民工群体案件30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80余万元。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305/t20230525_79888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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