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出台《关心关爱干警职工的十条措施》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5-20 作者:佚名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关于做好关心关爱干警职工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将关心关爱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激励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职工担当作为,激发工作热情、增强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自治区司法厅根据主题教育建章立制工作安排,结合直属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心关爱干警职工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
《十条措施》从思想关心、政治关爱、人文关怀、待遇保障等角度明确了关心关爱干警职工的具体措施:突出政治引领,强化政治关怀;坚持“四个必谈”,深入谈心谈话;树立用人导向,激励实干担当;强化日常关爱,落实健康体检;注重劳逸结合,落实带薪休假;做好慰问帮扶,关心困难群体;依法保障权益,做好优待抚恤;重视薪火相传,建立荣退制度;突出正向引领,展现职业形象;丰富文体生活,激发创业热情。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工作成效惠及到每一名干警职工。
《十条措施》可操作性强,用实际行动将关心关爱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增强干警职工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进一步提升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谋发展的浓厚氛围。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sfxzyw/202305/t20230515_23111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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