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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山湖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快援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5-20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观山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贵阳贵安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切实解决群众在申请法律援助中办事慢、来回跑、证明难等问题,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快援。

  截至目前,该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131件。其中,民案73件、刑案58件,对符合条件的均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

  

  据悉,在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后,困难群众在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时,是否提交经济困难证明由其本人自愿选择,改变原先申请人以提供经济困难书面证明材料为主的申请方式,真正实现法律援助审批从“减证便民”向“无证便民”的转变,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升困难群众法律援助获得感。

  对于申请援助的群众,过去常因证明材料不齐全,需要多次来回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现在根据《实施方案》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均可实行告知承诺制,明确将“申请人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改为“申请人对经济状况作出书面承诺” ,无需提交书面材料,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实现法律援助当场受理、审批。

  工作中,观山湖区法律援助中心还认真落实“经济困难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及多元化服务模式等便民利民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纠纷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让受援人更高效、方便地获得援助服务。

  “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是践行‘为民办实事’‘法援惠民生’和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的一项重要举措。接下来,我们将积极践行‘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服务承诺,扎实推进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对特定人员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快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观山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说。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305/t20230519_79803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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