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监狱积极组织罪犯参加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4-22 作者:佚名
为提升罪犯文化水平,培养罪犯自我学习和终身学习习惯,努力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引导罪犯将刑期变为“学期”,根据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纲要》要求,门源监狱于4月15日至16日组织罪犯参加2023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此次考试是疫情结束后新的标准化考场正式启用后重新组织的第一场考试。为组织好考试,监狱根据省自学考试中心要求和省局业务处室的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各监区将参加自学考试人员材料按时报送至门源县招办,并按照报考人员报考情况在网上进行登记报名。此后,门源监狱又积极与门源县教育局及招办主动联系沟通,就确保自学考试顺利进行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与青海省教育考试院事先对标准化考场设备进行联调联试,保证考试的顺利举行。
罪犯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树立良好的改造氛围,有利于其重返社会后的就业谋生。本次考试监狱共有5名罪犯参加考试,报考科目11门,专业涵盖法律事务、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等门类。自学考试为有一定文化基础的罪犯提供了获得高等学历教育的途径,增强了罪犯自觉接受改造的内在动力,实现了转变思想、净化心灵、更新观念、增长知识的改造目的。
考试期间监狱党委书记、政委到考场指导,对门源县教育局及招办考务人员的辛勤劳动表示慰问、对当地教育部门对监狱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就保障考场秩序和考务人员安全提出建议要求,嘱咐监狱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考试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各部门全力以赴,通力配合,保证考试过程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当日值班领导青浩源公司副总经理李忠林巡查考试现场。
一直以来,门源监狱不断丰富教育改造手段,重视罪犯的自学考试,使之成为提升教育成效的有力补充,不断完善激励政策,落实保障措施,让罪犯通过学习,增强认知能力,促进罪犯认罪悔罪。今后监狱将继续抓好此项工作,让更多的罪犯加入到自学考试的学习行列中,提升罪犯学历层次,为他们能够在刑满后顺利回归社会打下扎实的基础。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ygl/202304/t20230418_1031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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