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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4-22 作者:佚名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履行行政诉讼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规定的职责,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陈刚关于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

  日前,海东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华杰就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专报作出批示,批示指出“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下滑严重,负责人不敢依法应诉,不敢面对法庭、面对群众,就是不敢担当、宪法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就是损害法治政府建设的行为。”批示同时要求“市委组织部将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行为列入干部日常考察中,各县(区)长要严肃约谈不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用重拳猛药坚决治理顽瘴痼疾。”

  为贯彻落实批示要求,海东市中院迅速召开全市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海燕主持会议并对海东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任务要求。吴海燕强调,海东市两级法院要切实发挥审判职能,多措并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密切沟通,完善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未出庭行政机关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落实出庭应诉制度不力等问题提交市委组织部并及时发出司法建议,通过全程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吴海燕要求,海东市两级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创新方法举措,带动各级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高质量履行法定义务,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确保今年海东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海东市中院将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助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同时督促各行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持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切实增强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zhdt/202304/t20230418_103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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