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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医调中心:聚焦提升“三力” 助推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四川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4-22 作者:佚名

  近年来,南江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聚焦提升“三力”,助推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县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被司法部表扬为“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

  “一盘棋”整合资源,提升调解能力

  一是选派专人。南江县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实体化打造医调中心,配齐配强医调力量,选派4名资深法律骨干常驻中心办公,担任专职调解员。同时,邀请卫健、公安等部门业务精干力量作为兼职调解员,定期轮值。二是建立专库。针对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特殊性,广泛征集医疗卫生、法律领域人才,组建医疗纠纷调处“医学专家库”和“法律专家组”。三是发挥专力。充分发挥常驻调解员专人作用和专家库成员专业优势,建立滚动排查、定期研判、预警响应、会商问诊四大机制,确保时时有人“坐诊”、来时有人“接诊”、及时能够“问诊”、难题多方“会诊”、不怕遇到“急诊”,对县域各类医疗纠纷做到了全面掌握、心中有数,对重大、疑难纠纷实现了集思广益、应对充分。

  “一揽子”健全机制,增强调解动力

  一是完善内部工作制度。紧盯实战化运行,相继建立并完善了工作例会、学习培训、接访登记、调查取证、回避、回访、统计、重大疑难案件研判联调、档案管理等九项制度,确保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二是健全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统筹作用,进一步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医疗纠纷综合调解体系,制定了《南江县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防范和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通过多元联动,汇聚调解力量、盘活调解资源、确保调解实效。三是细化风险防控办法。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纠纷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与卫健、民政等部门联合印发《南江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实施方案》,通过前置防范关口、规范防范程序,进一步保护医患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

  “一条龙”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有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行政理念,坚决践行“事要解决”调解原则,充分调动调解资源,落实医疗纠纷分类调处机制,全力化解医疗纠纷。一是对医患双方纠纷争议涉案标的金额在2万元以下且事实清楚、双方责任相对明确的纠纷,主要以医患双方协商处理为主。二是对医患双方纠纷争议涉案标的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且双方争议意见分歧不大,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人民调解。三是对医患双方纠纷争议涉案标的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或突发医疗纠纷事件、社会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实行多元化解。


原文链接:http://sft.sc.gov.cn/sftzww/jcgzdt/2023/4/13/ab3f9c45961547188519746d1b47720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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