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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司法局:全流程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关

来源: 重庆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4-22 作者:佚名

       近年来,潼南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称“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守正担当责任,以创新破解难题,通过事前指导、事中管理和事后监督,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防范制度风险、推进依法行政,为潼南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建章立制、推进立项,强化事前指导

  

  坚持制度先行

  构筑闭环管理“制度链”

  
        2009年,潼南区将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制定出台《潼南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初次尝试对规范性文件管理进行制度设计。2017年起,围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核、公布、备案、评估、清理及监督管理工作,先后三次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拟制了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流程图,对各部门各镇街提交备案审查的文书模板进行了统一规范,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在各部门各单位使用,不断提升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化、数字化水平。

  坚持计划优先

  实现文件制定“可视化

  

            建立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制度,对应当申报立项和不予立项的事项建议进行了区分;对纳入年度制定计划的文件制发涉及的必要程序、重点环节予以明确,并由区司法局实时跟踪指导,确保制发程序不缺位;对未纳入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或部门临时提请区政府审议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原则上不予制定。2022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首次立项,共收到立项意见建议14件,经过可行性、必要性论证,最终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7件。目前,2023年立项工作已经启动,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优化方式、细化审核,规范事中管理

  优化审核方式

  更加突出审核意见说理论证

  
        审核时对文件条款进行详细批注,形成清晰反映修改过程的文本及审核意见,由起草单位根据审核意见逐一修改完善,确保审核意见落实落细。实行“两审一议”,由区司法局责任科室负责文件初审,分管副局长复核审查,对疑难复杂、争议较大的文件,引入法律顾问,提交讨论审议,最终形成合法性审核意见。

  优化沟通方式

  强化与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

  沟通交流

  建立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联络员制度,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建立在规范性文件范围界定、内容异议、法律政策适用等方面的“面对面”讨论机制,2022年共组织召开“面对面”讨论会5次。

  优化文件运转

  密切合法性审核与完备性审核的

  有效衔接

  

  区政府办公室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制发的流程,在收文登记、审核、分办、签发等程序上,层层把关,对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尚未提交合法性审核的,一律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提交审核,防止遗漏。未经合法性审核,一律不提交集体审议;未经集体审议,一律不印发执行。

  

  
定期抽查、督促整改,压实事后监督

  建立部门规范性文件定期抽查制度,发挥备案审查刚性约束作用。每四个月抽查3-5个部门、镇街的发文目录,对其中疑似规范性文件但未提请备案的文件进行集中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重点审查文件内容是否存在变相设置许可、收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破坏市场营商环境等情形,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指导,督促整改,形成监督闭环。2022年至今,共抽取区教委、桂林街道、双江镇人民政府等12个单位文件142件,审查57件,提出审查意见60余条,其中责令停止执行、限期纠正1件。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qxcz/202304/t20230417_11884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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