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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是春花烂漫时 法润少年正当时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4-15 作者:佚名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积极履职担当,聚合普法多元主体,整合专业普法资源,依托律师事务所、法院、司法所等普法组织网络,持续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4月7日,巴彦淖尔市司法局联合衡越中学到内蒙古法淼律所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对律所进行参观,了解律师的任职资格和职业素养等相关知识。通过让同学们穿上法袍、律师袍,扮演审判长、律师等角色,结合现场观看庭审直播等形式,使同学们在沉浸式体验中亲身感受律师职业特点,体验律师的工作氛围,感悟到律师职业的庄严与神圣。

  

  本次参观实践活动,加深了学生对律师职业的了解,树立了敬畏法律,知法守法的法治观念,提升了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增强守法意识,预防犯罪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学习氛围。 

  

  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将继续加强与市教育局的深化合作,用好法治副校长工作平台,围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结合“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日”等契机,积极回应师生热点关切,利用“模拟法庭”“普法志愿者”“参观法治教育基地”“法治小主播”等创新形式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助力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走深做实,护航全市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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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304/t20230410_2287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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