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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源县司法局召开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培训会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4-15 作者:佚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及广大基层调解员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深入推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湟源、平安湟源助力担当,开创新局。4月13日,湟源县司法局召开人民调解员暨“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全县乡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及各司法所所长等160余人到班参训。

  

  会上,对湟源县调解工作开展优异的5个人民调解组织和10名优秀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证书。邀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省司法厅人民调解培训师资库成员、西宁市综合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严作菊主任、中共湟源县委党校讲师张玲同志前来授课,张玲老师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部署的新论断、新举措、新要求,重点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时代背景、理论体系、核心要义。通过身边的案例,强化了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作菊主任结合多年工作经历和亲身调解的案例,通过一些具体案例就做好“人民调解和纠纷化解”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与参训人员们进行了分享,她用朴实的语言,通过一桩桩、一件件典型案例,生动细致地阐述了调解方法和技巧,解读了民法典之婚姻家庭、劳动合同等,使参训人员进一步拓宽了调解工作思路和视野,进一步认清了矛盾纠纷调解的重大意义。

  通过此次培训,调解员进一步掌握了人民调解相关知识和调解技巧,加深了基层人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的理解,有效提高了我县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了工作方法创新,认清了在社会大环境下应承担的责任,为更好地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04/t20230414_103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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