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保护法》施行后第一案在河南宣判
来源: 河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4-08 作者:佚名
4月1日上午8时30分,在河南黄河流域第一巡回审判法庭所在地台前黄河影唐险工,张某某等五人在黄河河道禁采区范围内非法采砂一案公开开庭。当日,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开始施行的首日。由此,该案也成为黄河保护法施行后全国首例适用该法对破坏黄河矿产资源犯罪予以惩处的案件。
黄河保护法立足流域视野、黄河特点设计制度措施,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大保障、监督和处罚力度。黄河保护法的122条中有84条涉及政府管理体制的规定,构建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厘清了政府履行职责的边界,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妥善、周全地解决黄河流域跨区域、跨部门的保护治理问题。此前,针对黄河河南段河道全长达711千米,有的案发地距离法院较远,当事人应诉不便等情况,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携手河南黄河河务局在黄河沿岸设立7个巡回法庭,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审判。
本次巡回审判使庭审成了宣传黄河保护法的生动课堂,150多名社会各界人士旁听了案件审理。庭审结束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座谈会,与会黄河河务部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代表分别介绍了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三年来,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司法、法院之间的司法协作情况和经验。参加会议的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提出了有益、中肯的意见建议。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4-04/2719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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