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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网站当代理 夫妻双双齐获刑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4-05 作者:佚名

  

  

  近年来,利用网络进行赌博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网络赌博具有随时随地可进行、匿名性强、参与门槛低、奖励策略多样等特点,让不少人沉迷其中无法自拔,沉迷赌博不仅是一种恶习,更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日,永济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赌博案。雷某沉迷网络赌博,2022年,通过微信好友成为某赌博平台代理,半年内发展包括其妻王某在内的30余人成为其下级代理,并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及传媒平台发布赌博广告招揽500余人参与赌博游戏,其妻王某以同样方式招揽参赌人员18人。参赌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向雷某夫妇支付赌资,雷某夫妇又将赌资转给上线,通过上线给参赌人员上下分,并从中抽取利润。经查,雷某收取赌资130万余元,非法获利7万余元,王某收取赌资约3.5万元,非法获利0.6万余元。

  法院认为,雷某、王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其中被告人雷某招揽500余人参与赌博、收取赌资130万余元,获利7万余元,系情节严重。对二被告违法所得应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最终雷某获刑五年十个月,并被处罚金13000元,王某获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被处罚金3000元。

  网络赌博往往披着棋牌游戏、竞技体育等外衣,由于一般人认知所限,对于线下赌场有戒备心和免疫力,但对网络赌博却容易掉以轻心,把它当成一种消遣或游戏,甚至担任代理帮人“上下分”,却不知这种行为可能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赌博网站上的账号设置有下级账号的,应当认定其为赌博网站代理;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法院常常接触到因赌博而导致家庭破裂、财产损失,甚至是犯罪问题的案件。赌博不仅会给个人和家庭带来巨大的灾难,还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危害。我们呼吁,广大群众要珍惜自己的家庭和财富,远离赌博,同时还要敢于制止身边人走上这一条不归路。积极参与文明健康的娱乐文体活动,举报涉赌有害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共建风清气正的社会治安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pfxc/yasf/202304/t20230404_102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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