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考考生,这份主观题考试提示请查收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4-05 作者:佚名
一、做好健康监测应试人员考前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及时进行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试人员须向考试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备。考试入场时自觉配合体温检测,服从考点考场工作人员安排。二、带齐有关证件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三、合理安排出行应试人员应认真核实本人准考证考试日期、考点地址等信息,提前了解考点交通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出行路线和到达时间,确保按时参加考试。四、严格遵守纪律1.应试人员进入考点、考场时,请主动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要求进行身份核验。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试人员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2.应试人员应有序入场,对号入座。入场时只需携带黑色签字笔,严禁随身携带任何考试资料、通讯工具、电子产品等物品。3.考试开始前,请根据监考员的提示,填写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答题系统。仔细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应试规则、操作说明,严格按要求参加考试。4.考试开始前60分钟内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60分钟内可提交答题数据,经监考员确认数据上传完成后,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应当立即停止答题。5.严禁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文字、符号。草稿纸统一配发并回收,草稿纸上需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不得带离考场。6.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严格遵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违纪人员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布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由司法部另行公告。请广大应试人员及时关注司法部及山东省司法厅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有关通知公告,认真复习备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祝您考试顺利!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303/a0b10d47-f8a5-46e7-98a0-3fe030bb86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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