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嬉闹惹纠纷 释法明理促调解
来源: 陕西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3-11 作者:佚名
3月3日,安康市平利县司法局洛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学生在校园内因嬉闹误伤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22年6月1日中午放学后,廖某和程某在学校餐厅吃完饭返回教室,廖某在讲桌上翻看其他同学的作业,程某劝阻廖某,两人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程某踢廖某的肚子,廖某将程某摔倒在地,导致程某的两颗门牙磕掉,廖某在教室发生呕吐。廖某当日由母亲带领至平利县医院检查治疗,无不适现象;程某次日早由奶奶带领至平利县医院检查,诊断为两颗门牙折断,需进行根管治疗,待成年后进行纤维桩+冠修复。
程某的监护人与廖某的监护人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该校法治副校长、洛河司法所所长及时介入,组织双方监护人及学校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考虑到此案涉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工作人员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分析案件的前因后果、利害关系,耐心讲解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从双方同学关系、孩子感受等角度出发,平复双方监护人的怨气,打开心结。最终,双方监护人及学校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近年来,平利县司法局洛河司法所本着“校园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全面增强师生遵纪守法意识,积极配合学校处理好学生中发生的小摩擦、小矛盾、小纠纷,不断营造知法守法、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684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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