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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3-04 作者:佚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格尔木市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推动制度落地落实。

  

  强化谋划部署,切实提升年报质效

  为统筹做好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动发挥职能作用,2022年11月中旬,及时下发通知对市政府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统一规范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格式,要求报告内容要有事实、有数据、有分析,全面、客观、真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以此推动和督促政府各部门全面系统掌握本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切实保证报告质量。

  强化指导协调,扎实推动年报全覆盖

  2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政府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行了安排,明确工作时限,积极督导政府各部门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公示制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全覆盖。

  注重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年报实效

  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是各部门展示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社会评议监督的重要举措。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将年度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实行量化赋分,及时进行督促督办,确保报送和公开工作如期完成。市民可随时登录格尔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以及各部门微信公众号直接查阅各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下一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将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和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加大对各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行政执法督导力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动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强化责任担当,落实重点任务,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02/t20230228_100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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