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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来源: 天津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04 作者:佚名

  

  近日,市司法局会同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在我市试点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在巩固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基础上,把全覆盖延伸到审查起诉阶段,自2023年3月1日起,确定河东区、西青区在本区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对于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具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人或其共同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更广泛、更深入、更有效的刑事辩护或法律帮助,让每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能在刑事诉讼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将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定期会商通报等协调机制,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合力推进试点工作落地见效。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302/t20230224_6120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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