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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召开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新闻发布会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2-18 作者:佚名

  “深化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实施包容审慎的执法司法措施……”这是2月10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以下简称《50条措施》)新闻发布会释放的重要信息。

  

  图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新闻发布会现场。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摄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永江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制定并向社会公布《50条措施》,目的是充分发挥法治在保护产权、稳定预期、激励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通过统筹政法各单位精准发力,统筹各方力量综合施策,统筹涉外法治一体建设,统筹理念层面和执行层面相互促进,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和谐美丽的法治新疆贡献政法力量。    张永江说,《50条措施》分为制度建设、便捷服务、打击犯罪、规范执法、法治保障和监督考核六个方面,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经济社会关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深化政法领域“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坚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的执法理念,给予各类市场主体更多的法律包容性,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平等保护企业权益,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对外来企业和本地企业,不厚此薄彼,凡是合法生产、守法经营的,做到完全平等、一体保护。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阿克拜尔·艾克拉木介绍,新疆全区法院将找准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深化优化升级诉讼服务,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聚焦破解执行难题,强化执行协调联动,完善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健全市场救治和退出机制,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与保障。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孟栓表示,新疆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企业进行“司法科学诊疗”后实现“司法康复”,帮助其改过自新、合规守法经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重回合规经营轨道,有效避免“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高国伟表示,全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大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研究制定更多的便民利企措施,推广“新疆公安微警务”等更多更好用的服务平台,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向更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谭磊介绍,自治区司法厅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护企、惠企、助企作用,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以及律师专业优势、公证服务利企便民优势,聚焦立法护企,源头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通过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坚决破除阻碍企业发展的有形“坚冰”和无形“壁垒”;聚焦服务惠企,依法预防企业风险;聚焦督察助企,纾解企业发展难题,以此持续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zyw/202302/1b06a14593284235aeff87f68796cc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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