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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司法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护企、惠企、助企作用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2-18 作者:佚名

      2月10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以下简称《50条措施》)相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张炜摄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司法厅在落实《50条措施》中如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对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谭磊回答,自治区司法厅主要通过“三个聚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护企、惠企、助企作用。

      一是聚焦立法护企,源头保障企业生产经营。自治区司法厅正在加快推进《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自治区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涉营商环境立法项目,推动构建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地方法规体系。同时,自治区司法厅通过严格审查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文件合法合规。通过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及时扫清制约营商环境健康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坚决破除阻碍企业发展的有形“坚冰”和无形“壁垒”。

  

  ▲谭磊介绍相关情况。张炜摄

      二是聚焦服务惠企,依法预防企业风险。自治区司法厅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服务功能,推动律师、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务集中进驻,方便企业和群众及时获得“一站式”法律服务。我们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组织广大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通过法律宣讲,帮助企业审查合同、规章制度等,为企业“治未病”“防病变”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自治区司法厅发挥公证服务利企便民优势,加快推进公证、鉴定智慧化服务,通过实施司法鉴定意见书统一赋码,推进司法鉴定人电子证照(执业证),推广运用在线公证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往返奔波次数。

    三是聚焦督察助企,纾解企业发展难题。自治区司法厅整合新疆各类法治资源,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联合体,增进政府与市场的沟通,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执法、司法方面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更广泛的宣传解读政策法规、改革举措,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自治区司法厅将各地各部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节作为法治督查工作重要内容,通过向社会发布征集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实地走访各地政府有关部门,暗访各地商超、餐饮、政务服务大厅等,从不同角度了解掌握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线索收集、核实、转办工作,梳理督察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以此持续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gzyw/202302/00a349b3c2b64150b7d65cb442c754d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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