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
来源: 河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2-17 作者:佚名
2月1日,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会议中心对拟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
根据2021年修订的《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应当进行法律知识测试”,第四十三条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职务变动的,按照法律程序任免”、“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市人民政府的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员,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重新决定任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拟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22名(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市人民政府37名(秘书长、局长、委员会主任)共59名同志任前法律知识测试。
测试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和民主法治建设的理论以及《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基础知识。
任前法律知识测试,起到了以考促学的作用,促进拟任命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升了南阳领导干部队伍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2-15/26897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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