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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新举措规范律师出庭着装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2-11 作者:佚名

  2022年9月1日,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会同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锡林郭勒盟司法局共同研究,联合制定并下发《关于规范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出庭着装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就律师出庭着装事宜作出统一要求。

  

  《意见》明确: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出庭活动须穿着律师袍,佩戴律师徽章。夏季作息时间(7月至8月)开庭场合确实不具备穿着出庭服装条件的,律师可以不穿着律师袍,但需要着正装参加开庭活动。

  

  《意见》规定:全盟各级法院应积极支持律师统一出庭着装工作。盟中级人民法院和旗县、市(区)人民法院应为律师设置专门的更衣室,方便律师更换出庭服装。

  

  《意见》要求:盟司法局和盟律师协会对律师出庭着装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律师出庭着装情况纳入律师年度检查考核内容;对未按规定统一着装出庭的,将依照《律师出庭服装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相应处分。

  

  

  自《意见》下发以来,全盟内各律师事务所以及全体律师同仁在出庭时将《意见》中对律师着装的要求予以落实,律师庭审规范着装成为新常态。律师出庭服装的规范,旨在加强律师队伍的管理,规范律师出庭服装着装行为,增强律师执业责任感,提升整个律师行业的执业形象。

  

  附:《关于规范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出庭着装的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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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302/t20230206_22266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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