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区司法局土门关司法所调解一起道路纠纷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3-02-11 作者:佚名
2023年1月28日,华某兄弟二人来到土门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1月27日晚村委的公共垃圾车堵在了自家巷道处同时也是美食一条街的入口处。当事人华某申请调解,当天下午,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乡派出所进行实地查看,实地走访,实地调解。
1月28日下午土门关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联系乡派出所前往现场并组织双方进行释明和调解。在调解现场,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都不肯让步,根据双方反映的问题和实际情况,迅速找到了事件的矛盾点与突破口:项目修建美食一条街时,将华某原来的巷道铺上了大理石地砖,导致华某在运输货物时受阻,在1月17日华某在美食一条街私自让外来游客停车6辆。村干部担心车辆会压坏大理石地砖,所以在美食一条街的入口处挡路。现华某要求村委另外修建一条道路。随后调解员先让村委会成员先挪开挡住道路的车辆,尽量不要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同时向村干部说明理由,不能私自占用应急道路,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保证道路的畅通。随后调解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测,同时充分调查上山庄村的知情群众,然后使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在反复劝导中通过讲解法律知识,运用情、理、以案释法进行分析,经过数小时的沟通调解,双方约定,华某运输重物时不得损坏大理石地砖,若损坏华某负责修好,村委不以任何借口阻碍华某车辆的通行以及其他车辆的通行。最后双方经现场调解达成了协议并签字。自此,这起道路纠纷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露出久违的笑容。此举为打造邻里和睦的氛围、维护社会稳定注入活源,不断提升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同感,彰显司法所的社会责任与担当。
在此次矛盾化解中,工作人员始终坚持调解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事实就是,遵循法律的原则。通过扎实的工作,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调解纠纷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在调解纠纷的同时对村民开展法治教育,以案释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02/t20230206_99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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