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提前介入指导 积极协同推进《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草案)》立法工作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1-31 作者:佚名
《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草案)》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和“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三农”工作,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项目,拟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
为积极推进立法项目进程,实现项目良性循环,自治区司法厅改变以往被动等待项目转请审查的工作方式,将关口前移,在年度立法计划基本确定、尚未公布前提前介入,实质参与项目论证、审修,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多次共同研究修改草案。
《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现场。
1月17日上午,自治区司法厅派员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参加专家论证会,广泛听取立法专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系统内部意见建议,共同讨论研究,凝聚各方共识。与会过程中,自治区司法厅结合实际,聚焦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围绕草案的内容、结构、篇幅、依据等众多方面,提出合理、合法的修改意见建议。
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指导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做好《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工作,为自治区农村公路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xzlf/202301/a616533ff4cf4723aaaed9f48ad5e7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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